【失業率創新高 紓困政策令人乾瞪眼】
主計總處公布5月失業率,創102年12月迄今單月新高,失業率飆升至4.11%,失業人數達48.9萬人,較三級警戒前的4月份人數上升12%,其中因公司歇業、財務緊縮等非自願離職者增加5.6萬人,就業人數減少超過1%,可想而知疫情持續衝擊下,加上7月畢業季有約28萬名新鮮人將投入職場,恐使下半年失業率再上升。
但無論從勞動部提出之「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安心就業計畫」、「安心即時上工計畫」等紓困計畫可見僧多粥少現象,以紓困1-3.0為例,申請者共有約11.6萬人,先不說核可人數更少,光是比較5月份失業人數48.9萬人,就另有約76%的民眾尚待照顧。
而勞動部現再推出新紓困計畫,於7/12開放「安穩雇用計畫」之申請,但其內容為:「雇主接受就業服務中心推薦並僱用失業勞工者,雇主可獲得僱用獎助,4個月最高獎助3萬元,而受雇勞工同樣可獲得就業獎勵,最高補貼2萬元。」且其中不包含被大量解雇之單位員工。
在疫情尚未結束、三級警戒仍持續的狀況下,以經濟部發布「當前經濟情勢概況」即可見餐飲負成長19.1%,月減23.7%,另有觀光旅遊業、美髮美容業、零售業、娛樂休閒業....等族多不及備載的被疫情影響之產業,在基本生計都無法運營的狀況下,上述方案遠水救不了近火。
且考量疫苗進口緩慢、病毒變化迅速,與疫情共存將是未來日常生活,因此針對困頓產業提供輔導轉型、商業諮詢等,例如服務諮詢、藝文展覽等線上化,甚至開發特定產業平台供業者尚架商品,皆為政府應「超前佈署」的。
綜上可見紓困政策不踏實,且紓困補助依然有人看得到吃不到,因此在疫苗覆蓋率未達6-7成,無法全面解封使產業復甦的狀態下,應以「全民普發現金一萬元」的概念,為全民救急。並政府應提出後疫情時代對策,在即時救急與長期經濟發展的搭配下規劃政策,無論是快速的即時上工,或是長遠的轉型產業穩定、中小企業輔導、就業訓練方向等等,都需納入全盤考量。
【聲明】五月份失業率飆升、七月份畢業季將至 政府應正面迎戰 https://www.civilmedia.tw/archives/103140
5月失業率創9年同期新高 住宿餐飲衝擊最大!12.6萬人慘失工作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10706/ZZNVQQU6O5GPDNTOVL5PU7URV4/
#失業創新高 #紓困計畫不踏實 #紓困補助不全面
#全民普發現金 #輔導產業轉型 #提供商業諮詢
林為洲服務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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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嗨大家,我們跟 法律百科 Legispedia 合作的貼文,很快的就來到第四篇了~在這篇文章中,想跟大家分享關於雇主「合法解僱」的問題,過去我們在部落格中曾經整理過「好聚好散這麼難?關於勞動契約終止的15種方式」的文章,目的就是希望讓勞資雙方遇到契約終止爭議時,可以更快地釐清究竟是屬於哪一種態樣,才能進一步檢視是否有符合法定的要件。
實務上,當老闆想要合法地請員工走人時,大致上還是以「資遣」與「開除」這兩種情況最為常見,因此以下我們就針對這兩類情形所要注意的事項,概略地跟大家說明囉🙂🙂🙂
🐟資遣(經濟性解僱)
當企業因為遇到經營上的困難,再繼續聘用員工顯然有所困難,或是所聘僱的員工確實無法勝任約定的工作內容時,便可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1條的規定預告員工終止勞動契約,這就是我們常聽到「資遣」員工的依據。
但事實上,要資遣員工並沒這麼簡單,很多企業在資遣員工時往往沒有妥善協商或是符合部分法令規範,很容易在事後與員工發生爭議而面對到主管機關的檢查或與員工對簿公堂時,就產生無法預期的法律風險了。以下我們簡單說明一下合法資遣員工的各個程序供讀者們參考:
❶確認是否符合法定事由
基本上雇主只能在有符合勞基法第11條各款的情況才能資遣員工,並且也應有充分的相關證明以佐證確實有法條列舉的狀況。相對地,如果並沒有符合法定事由便要遣散員工,事後員工便可主張雇主的行為屬於違法解僱而要求「恢復僱傭關係」(可提出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甚至可因此要求至確定判決以前期間的薪資,對雇主來說可能這筆金額可能就會遠高過資遣費了(可參考我們部落格中「老闆開除員工後,還要繼續付薪資?」一文)
❷依照年資預告資遣
依照勞基法第16條規定,雇主資遣員工時應依照年資提前預告以讓員工有所準備找到下一份工作, 如果事先預告的話,與法定標準不足的部分則應計算預告工資。
❸辦理資遣通報
依照就業服務法第33條規定,事業單位資遣員工時應在員工離職10天前列冊通報主管機關(勞動局或勞工局)以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就業服務站或就服處),否則就會面臨相關的罰則。
❹依法計算資遣費
資遣費的計算最快的方式就是參考勞動部建置的「資遣費試算表」系統,只要輸入各項條件很快就能概算出資遣費的金額了。
❺折算未休畢之特別休假工資
其實無論員工是否是被資遣,只要勞動契約終止時,雇主就應依照其最近一個月的薪資換算成日薪後,再乘以員工未休畢的特休天數作為未休工資。
❻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及服務證明書
依法來說開立這兩種這證明主要是讓員工可申請失業給付以及找下一份工作時作為工作經歷證明之用,特別是服務證明書,如果拒絕開立的話也是會有罰則的喔😅
🐟開除(懲戒性解僱)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2條規定,若今天勞工在履行勞動契約的過程中有列舉的行為時,雇主便可不經預告終止契約,而且在此情況下也不必另外給付資遣費或預告工資。由於依照此規定終止勞動契約是對員工最為嚴重的處分,並且也會剝奪了員工的工作權,因此當勞資雙方因為這類情形而有契約終止爭議而進入到訴訟程序時,法院可能也會以較為嚴格的角度來檢視雇主是否有充分的證據開除員工。
實務上常以此規定開除員工的情況,除了符合第六款「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這種最為明確的情形外,應該就以主張員工「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較為多見。
然而,要以上述條款開除員工,除了要有事前約定好的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且其中應有懲戒相關條款外,雇主還應舉證員工有哪些行為符合「情節重大」的情狀,而且還必須考量勞工違規行為態樣、初次或累次、故意或過失違規、對雇主及所營事業所生之危險或損失、商業競爭力、內部秩序紀律之維護,勞雇間關係之緊密情況、勞工到職時間之久暫等因素,再進一步衡量是否達到懲戒性解僱的程度(參照最高法院105年台上字第1894號⺠事判決)。
簡單來說,其實資方要開除員工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容易,如果沒有注意到上述的說明,勞方同樣可能在契約終止後再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以主張雇主為違法解僱。
以上就是關於雇主如何合法解僱員工的一點小分享,如果有興趣瞭解更多內容的讀者,我們先前在部落格有寫過蠻多篇相關的文章,都可以再去看看。希望大家會喜歡我們今天的分享,如果對如何合法離職的議題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去 法律百科 Legispedia 那邊看看「員工如何合法離職」的貼文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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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 離職 特 休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請開放讓勞工可以自己申請薪資補助
#如果你是商業服務業的勞工,有遇到無法申辦紓困補助的問題,歡迎把狀況留言給我。
紓困預算4.0,目前協商進程已經進行到一半。這次各部會所提出來的紓困補助方案,受到了許多挑戰,包括預算編列是否實際、能否精準補貼等等,在這兩個禮拜中,時代力量看到了相當多的問題與疏漏。
其中,最大的問題就是,在經濟部商業服務業的補貼方案中,勞工居然要透過雇主申請,才能領取到薪資補貼。
最近我接到非常多百貨公司櫃哥、櫃姐的投訴,表示業績下滑,被迫休假,薪水減少,但卻沒有補貼方案可以申請,
為什麼?
因為他們是受聘於專櫃的品牌公司,而不是百貨公司。雖然百貨公司業績蕭條,但品牌公司不一定會想要去申辦經濟部的紓困補助。然而,偏偏 #商業服務業勞工的薪資補助必須透過業者申請,只要品牌公司不申請員工薪資補助,櫃哥櫃姐們就完全無法獲得紓困補貼。
這是何其荒謬的事情!
然而,櫃哥櫃姐可能是求職條件相對較好的勞工,絕大多數受到疫情衝擊的服務業勞工,舉凡美容美髮、餐飲、娛樂休閒等等,最大的特色:
✅店家規模小
✅兼職員工眾多
✅技術門檻不高,弱勢民眾打工首選
✅受到衝擊的容忍力低。
不同於去年,絕大多數是外銷為主的製造業及航空業,今年多半是 #內需型服務業 受到影響。
兼職、臨時人員,甚至無給職親人擔任員工的比例極高,因為入行門檻低,所以是很多弱勢民眾的打工首選,在疫情衝擊之下,許多人都被迫放無薪假,甚至被直接通知明天不用來了。
今天黨團協商的時候,時代力量提出,應該要由商業服務業勞工可以直接向經濟部申辦薪資補助,而不需要透過企業,避免企業擺爛,故意不申請。
柯建銘反問:「有補助,企業怎麼可能不去申請?」
這種話就是不食人間煙火。
擺爛的企業主,大家看得還不夠多嗎?雇主不給薪、不通報無薪假、不申請紓困補助、不資遣員工,搞得勞工連失業給付都領不到,這種例子多得是。
昨天我詢問經濟部好幾個問題,經濟部的答案都令人搖頭:
★如果遇上刻意不替勞工申辦薪資補貼的雇主,經濟部有其他的管道,能夠提供給勞工申請嗎?
→經濟部:我們會找勞動部查核有無違法事實,依勞動法令裁處。
這個答案簡直答非所問,你查核到雇主違法了,罰款是進國庫,勞工一樣沒有辦法獲得紓困!
★如果薪資補助申請下來了,雇主故意侵占補助,或是要求薪資回捐,勞工可以怎麼半?
→經濟部:我們會追回補助。
哈囉,補助你追回了,很好,替國庫省錢,但是受害勞工可以再申請嗎?還是沒辦法啊!
★為什麼其他部會都有開放勞工可以直接申辦現金補貼,舉例來說,文化部所管轄的藝文工作者,無論有無勞保,只要提出收入受衝擊的證明即可申辦紓困,為什麼經濟部沒有這樣的管道?
→經濟部:經濟部只對口企業,不對口勞工。商業服務業的勞工流動性很高,他們如果離職到其他行業,就不是經濟部的管轄範圍。
電話一談到這邊,我徹底爆氣了。
你經濟部明明知道,服務業的勞工,最弱勢、受衝擊容忍力低、兼職打工居多, #就是這波疫情中最需要紓困的勞工!
經濟部堅持部會本位,省卻了行政成本,代價卻是最弱勢、最底層勞工的生計!
根據2020年主計總處的統計,製造業的勞工,部分工時(兼職)比例只有1.8%,相對於服務業,服務勞工的人數比製造業勞工多了六倍,其中,「住宿及餐飲業」的兼職勞工比例,高達20%;「教育業」兼職勞工比例17%;「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兼職勞工比例也有7%。
綁定雇主才能申請的薪資補助,絕對是這次紓困4.0中,最大的漏洞!
歷經今天激烈的黨團協商攻防之後,經濟部終於同意,願意針對受政府停業,或是疫情衝擊無法內用的餐飲業,會同勞動部檢討及評估,是否能夠直接現金補貼受害勞工。
#請經濟部給商業服務業勞工一條活路,開放讓他們可以直接申請薪資補貼,而不需要透過雇主申辦。
#如果你是商業服務業的勞工,有遇到無法申辦紓困補助的問題,歡迎把狀況留言給我。之後我們會跟經濟部及勞動部開會,非常需要知道大家所面臨的困境。
【延伸補充】
經濟部認為,勞動部或衛福部可以提供協助,但事實上,這些所謂的「協助」,必須建立在雇主和勞工進行合法協商,例如勞動部的「安心就業計畫」或「充電再出發計畫」,唯有雇主依法申報減班休息的勞工才能申請。
除了經濟部之外,交通部、文化部、衛福部、教育部的員工薪資補貼,其實也有類似的架構問題,只有部分勞工可以申請直接現金補貼。因此,時力黨團強烈要求,請行政院全盤檢討,員工薪資補貼綁定雇主申請的紓困模式。
這在執行上恐怕會有嚴重漏洞,請趁現在還有機會,儘快開放受雇勞工也能依據實際工作和收入減損證明,直接申請薪資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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